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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蹈室管理制度

上传日期:2016-04-22 10:47:30 浏览次数览2016-04-22 10:47:30

 

  舞蹈室是集教学、训练为一体的多功能教室。为加强舞蹈室的管理工作,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,请全体师生员工自觉遵守以下管理条例,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。
  1、按课程需要使用本室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。
  2、学生进入舞蹈教室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,将鞋子放在指定地点,并摆放整齐。
  3、爱护公物,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,乱开音响设备,不得坐在把杆上。
  4、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,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、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室。
  5、音乐舞蹈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员使用,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使用。如借出使用损坏或遗失,照价赔偿。
  6、必须保持舞蹈室的清洁卫生,室内卫生由管理人员组织学生定期清理,达到整洁、卫生、通风。
  7、每次活动完,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摆放,关好窗、锁好门,注意防火、防潮、防盗。如失职造成损失,按程度追究事故责任人、负责人责任。
  8、舞蹈室是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、训练的专用场所,其它活动未经许可不得在本室进行。
  9、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请勿进入。若需使用场地,请与学校、音乐组负责人联系,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。
  10、违反上述规定,造成损失者,照价赔偿。不听劝告者,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。情节严重者,校方给与相应的处分。

  海口华健幼师职业学校教务科
  2015年8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