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时间: 欢迎光临海口华健幼师职业学校官方网站

教务管理

联系我们

招生范围:初中应、往届毕业生,高中毕业及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。

报名热线:
石老师:138 7690 0687(微信同步)
何老师:185 3505 3787(微信同步)
凌老师:139 7676 8052(微信同步)
巫老师:158 0890 6658(徽信同步)
杨老师:152 0897 7179(微信同步)

学校地址: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一横路16号

交通路线:1路、95路、23路、618路等公交路线

网站:www.hkhuajian.com

教学教研
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为:首页 > 教学教研

钢琴室管理制度

上传日期:2016-04-22 10:33:32 浏览次数览2016-04-22 10:33:32

 

  钢琴室是用于钢琴教学和学生练琴的专用场所,为实现钢琴室的规范管理,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:
  1、使用钢琴室的全体师生应自觉维护钢琴室内秩序,爱护钢琴室卫生,不准弄脏和损坏钢琴室内设施,墙壁及门窗,不乱写乱画,不随地吐痰、不乱扔纸屑和其他杂物。
  2、使用钢琴室及设备,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,爱护室内设备,因责任事故造成设备损坏的,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。
  3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、拆卸、安装、调换或借出钢琴室内仪器设备。
  4、教师及家长共同监督学生,不可乱砸琴键,琴盖要小心轻放,练习完毕后盖好琴盖,避免灰尘进入琴键影响琴的音质;水杯,饮料等不能放在钢琴上面,防止水倒入琴中损坏钢琴,违者按规定处罚。
  5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任何设备。任何人不得在钢琴室大声喧哗,打闹,不准乱窜钢琴室,与专业学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钢琴室。
  6、养成良好的用琴习惯,使用时要自觉维护钢琴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和整洁,用琴后要自觉关断电源等设备,关好钢琴室门窗。
  7、发现钢琴及设备若有损坏,应如实告知专业老师或教务科,否则追究当时用琴人员责任。凡损坏、丢失仪器设备,均应查清原因,并按照相关管理制度予以处理。
  8、钢琴室每次使用后,管理员要核查室内设备,检查电源等设备和门窗是否完全关好。
  9、钢琴室内严禁烟火。管理员要定期清洁室内卫生,并经常检查钢琴室内的安全和消防设施,经常检查钢琴室设备,发现异常或隐患要及时处理和报告。
  10、要爱护中心钢琴及其他设施,故意损坏或人为造成的不必要损坏,均照价赔偿,情节严重者上报教务科给予处分,并处以罚款。
  望各科老师及学生予以配合,自觉遵守!

  海口华健幼师职业学校教务科
  2015年8月29日